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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圆满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

【来源: 审核: 复核: | 发布日期:2018-01-16 】

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做好全校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继市委组织部部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后,我校按照市委相关精神要求,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实施。截至目前,我校已全面完成56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

会议培训、传达部署。为确保填报工作扎实开展,2017年12月29日下午,我校召开了全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培训会议,全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会议。

学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吉星同志在培训会上先后传达了省、市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相关精神,并强调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希望全校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两项法规”,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并结合实际案例,针对报告事项的一些新变化和容易填报出错的事项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严格把关、认真填报。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廉洁自律,我校把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填报,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在填报过程中,党委组织部跟进指导个人填报,解答疑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了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对干部填写的个人事项有关报告表进行了领导自查、组织部干部复核、主要领导阅签,最大限度督促干部全面、规范、精细填报。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本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工作。目前,我校2名厅局级干部和54名县处级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已圆满结束,报告率为100%。

撰稿:张光荣 摄影:杨文秀 审核:周吉星